我一九八八年十八岁开始同居,十九岁生孩子,属于事实婚姻吗

时间:2024-05-22 作者:长春律师

根据描述,不属于法律上的事实婚姻。法律规定结婚需登记,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且未登记,不被视为婚姻关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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双方可补办结婚登记手续或维持现状。若补办登记,则双方关系受法律保护;若维持现状,则双方关系不受婚姻法律约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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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属于。双方应明确关系状态,如欲受法律保护可补办登记。若维持现状,则各自权利义务需自行协商,不受婚姻法规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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